"离婚式减持"引关注, *** 最新回应!

admin 4个月前 (07-29) 1 views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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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离婚式减持”引发 *** 关注。

今年以来,A股市场上出现多起上市公司股东因离婚分割所持公司股份事件,引发市场广泛关注,质疑相关行为涉嫌“绕道减持”, *** 7月28日表示,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作为“关键少数”, 应当自觉规范减持行为,不得以离婚、解散清算、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。

“关键少数”不得以离婚规避减持限制

今年以来,A股创出上市公司“离婚减持类”相关事件最多的纪录。据不完全统计,今年以来,上市公司至少公告股东离婚分割股份案8件,离婚后计划或实际减持股份案件9件。其中10件离婚股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或一致行动人。

*** 表示,已关注到相关情况。股份减持是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,但上市公司大股东(即控股股东、持股5%以上股东)、董监高作为“关键少数”,在公司经营发展、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,应当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,自觉规范减持行为,不得以离婚、解散清算、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。大股东、董监高因离婚、法人(或非法人组织)终止、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,各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《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》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。

*** 指出,下一步将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、董监高严格落实监管要求,发现违法违规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A股“天价离婚”频现

今年7月份,彤程新材(603650)公告称,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维珍控股因自身资金需求,拟减持不超过1000万股公司股份,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.68%。彤程新材前两大股东彤程投资和维珍控股均由公司实控人、董事长张宁控制。

今年5月,彤程新材曾公告,张宁与Liu Dong Sheng(刘冬生)离婚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,双方约定通过直接、间接等方式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收益均归张宁所有。这桩“百亿离婚案”也引起资本市场广泛关注。此次变动后,刘冬生不再持有彤程新材股权,不再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,不再被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。目前,张宁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近65%股权。

事实上,A股“天价离婚”不少见。在此之前,包括富邦股份(300387)、三六零(601360)、科信技术(300565)、通合科技(300491)、回天新材(300041)、赛腾股份(603283)、卓胜微(300782)、昆仑万维(300418)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董监高都出现过类似操作。

4月4日,三六零公告,实控人周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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